鲁网9月28日讯 9月21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电子产品使用管理,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这是新时代全国首部为促进学生体质健康而立的省级地方性法规。27日,省教育厅举行媒体座谈会,对《条例》进行了专题解读。
手游、社交软件等吸引了很多中小学生沉迷手机,给家长和老师们带来困扰记者 赵天羿 摄
近视眼防控有了法律依据
我省立法禁止带手机进课堂
无论对学校老师,还是家长而言,孩子带不带手机进学校,一直是个令人纠结的问题。带吧,毕竟是学生,自制力不行,用多了还伤眼睛;不带吧,家长又不放心。怎么办?此次《条例》给出明确规定,“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
【条例原文】
第二十四条 中小学校应当向学生传授科学用眼的知识和方法,组织在校学生每天至少开展两次视力保健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学生视力状况检测。中小学校、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纠正学生不正确的阅读和书写姿势,引导、督促学生控制近距离用眼时间,保证学习、生活场所良好的照明条件,预防学生视力下降。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电子产品使用管理,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发现学生将上述个人电子产品带入学校的,实行统一保管。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控制学生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
【解读】
学校禁手机合法化,更理直气壮
“20年前小学二年级学生近视率只有2%,20年后的今天,小学二年级学生近视率已经高达20%!学生到了八九岁,近视率就到了三分之一左右。高中生近视率则高达80%。”山东省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中心副主任孙伟透露。
孙伟表示,英国等欧美国家对学生使用电子产品都有立法,规定2岁以下儿童避免接触任何电子产品,2岁以后每天使用电子产品次数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20分钟,中间要加上1小时户外运动。这次山东通过立法形式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同时增加户外体育运动时间,为近视眼防控提供了法律依据,能够切实有效降低青少年近视发生率。
济钢中学副校长张勃指出,学校也规定不允许学生带手机进校园,但缺乏法律依据做支撑,一旦有个别学生或家长提出质疑,学校也无计可施。这次《条例》做出了明文规定,让学校的做法合法化,更理直气壮。
不过,对于眼保健操问题,张勃副校长也表达了自己的困惑。她说,现在的学生虽然从小到大都在做眼保健操,但真正能按准穴位的并不多。“对绝大多数学生来说,做眼保健操只是照葫芦画瓢。”在这个方面,学校急需专家指导。
开齐开全体育课程
每天体育活动不少于一小时
“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学校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设体育课程,完成课程标准要求的教学任务……” 《条例》对中小学体育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条例原文】
第十条 学校应当通过早操、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等形式,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
第十一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设体育课程,完成课程标准要求的教学任务,不得削减或者挤占体育课时。
第十二条 学校应当组织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将其纳入教学计划,列入作息时间安排,与体育课程内容相衔接。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制定体育运动风险防控制度和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预案,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学生伤害事故校方责任保险,鼓励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办理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的,家长或者学生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学校。
【解读】
目前体育老师缺口将近7000人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孙乐为透露,目前我省中小学体育老师缺口将近7000人。
山东师范大学体育学院院长葛书林表示,并不是体育教育培养的人才不够,主要问题还是编制问题,一些中小学招体育老师是没有编制的。“山师体育学院一届体育生是300人,这些学生毕业后去当体育老师的很少。”葛书林说,不是学生不想去,而是体育老师没有编制。归根结底,体育课程尚未得到足够重视。期待《条例》早日落地,中小学能够真正配齐配足体育老师,开启开全体育课程。
对于《条例》第十七条中所提到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学生伤害事故校方责任保险,鼓励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办理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孙乐为表示,这是为了防止学校担心有风险而不敢让学生参加户外体育运动。今后,学校可以通过制定体育运动风险防控制度和伤害事故处理预案,办理学生伤害事故校方责任险等办法,来防范风险,让学生健康起来。
葛书林透露,因为担心体育测试或体育课中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稍微强烈一点的体育项目基本都见不到了。”《条例》的出台,可以打消学校的顾虑,为学校开起开全体育课程保驾护航。
新规看台
中小学生就餐问题将在学校解决
对双职工家庭来说,孩子上中小学最大的问题不是接送,而是孩子的吃饭问题。过去一提“食堂”,很多学校是抗拒的,以担忧饮食安全为由推脱。家长为了解决孩子的吃饭问题,不得不在校外找小饭桌。但小饭桌的监管并不健全,因而常常带来隐患。此次山东出台的《条例》,明确要求“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建设食堂,配齐相关设备。”
【《条例》原文】
第二十九条 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建设学校食堂,配齐相关设备。鼓励学校食堂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营养师。
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的,应当将食品安全、膳食营养作为合同的必要条款。
确实没有条件建设食堂并且有就餐需求的学校,应当通过市场竞争方式选择有资质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为学生开展送餐服务,保证学生营养摄入均衡。
学校应当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饮食安全。
小学生在校课堂学习不得超过六小时
减轻课业负担,是保证中小学生体质的重要措施之一。《条例》明确,中小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条例原文】
第三十三条 中小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每天在校课堂学习时间,小学不得超过六小时,中学不得超过八小时,布置的课后作业不得超出本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限定的作业量,保证学生有充足的体育活动和休息睡眠时间。中小学校应当每学期初公开课程设置,接受学生家长监督。
第三十四条 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卫生和作息习惯,保障学生营养均衡、睡眠时间每天不少于八小时,促进其健康成长。(据山东商报)